(来源:珠海金湾)
@金湾家长们 注意啦!
2026年金湾区公办幼儿园
春季小、中、大班
及托班招生工作方案
新鲜出炉了!
一共24所公办幼儿园
参加本次招生
1月7日上午9:00
开启网上登记报名
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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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上下更多)
(一)科学规范原则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遵循“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各个招生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的入园。幼儿园招生应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二)优先保障原则
一是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公办幼儿园,由其申请入读的幼儿园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是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粤府函〔2024〕10号)的有关要求,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印发的《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珠公发〔2018〕75号)的有关要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是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22〕1250号)的有关要求,军人子女报读幼儿园,应就近就便优先入军队幼儿园,没有条件入军队幼儿园的,由驻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就便就好原则,统筹安排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符合以上四条优先保障原则的幼儿属于第一类招生对象。
(三)同等待遇原则
一是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享受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
二是港澳的非本市户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港澳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享受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随迁子女入园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三是台湾同胞子女。根据省教育厅、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教外〔2008〕60号),台湾同胞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
符合以上三条同等待遇原则的幼儿与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属于第二类招生对象。
(四)公开派位原则
在优先保障经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人员子女学位的基础上,各园剩余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100%通过现场公开抽签产生。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优先录取政策保障人员子女,剩余学位面向金湾区户籍适龄幼儿(含同等待遇幼儿)以及非金湾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不接受已在金湾区内公办园就读且未提交放弃学位承诺书的幼儿报名。
(一)小、中、大班
参加本次小、中、大班招生的公办幼儿园24所(含分园2所)。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6年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春季小、中、大班招生计划表》(附件1)。
附件1
(二)托班
参加本次托班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共有3所。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6年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春季托班招生计划表》(附件2)。
附件2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类
1.经核准的人才子女。
2.经核准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
(二)第二类
1.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的适龄子女。
3.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的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的适龄子女。
(三)第三类
非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幼儿年龄要求
托班:2-3周岁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3-4周岁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四、招生规则
(一)直接保障对象
经认定符合优先保障原则的第一类招生对象。
(二)公开抽签对象
1.除第一类招生对象外的第二类、第三类适龄幼儿依次抽签。
2.如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已满足招生计划数,无剩余学位,则不再面向非金湾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
3.为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不接收已在金湾区公办幼儿园就读且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自愿放弃金湾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承诺书》的幼儿。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月7日上午9:00至1月14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2026年春季小、中、大班及托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六、报名指引
(一)填写报名信息
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于1月7日上午9:00至1月14日下午6:00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方式一:电脑报名登录网址,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https://xqzs.jwjy.net
方式二:搜索“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招生入学→幼儿园招生”,填写报名信息。
(二)获得编号
每名幼儿只可申报一所公办园的学位。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摇号派位录取无关。双胞胎及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的,只能共享一个编号,需在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未备注则视为一名幼儿报读),上传两名/多名孩子的证明材料,如派中则全部予以录取,如未派中则全部不予录取;报读不同幼儿园的,则各享一个报名编号,但只录取派中者,未派中者不予录取。
(三)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截止前,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可进行报名信息修改。
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即1月14日下午6:00)前提交确认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生效
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的,均为有效报名。
七、录取顺序及方法
按招生对象“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序录取,同一类别录取不分先后。
(一)第一类优先安排学位,由各幼儿园组织录取,录取不分先后。
(二)第二类录取不分先后。报读同一幼儿园学位不足时,所有报读幼儿通过摇号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使用同一报名号摇号,报读不同幼儿园则使用各自报名号摇号。摇号派位工作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三)第三类报读同一幼儿园学位不足时,所有报读幼儿通过摇号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使用同一报名号摇号,报读不同幼儿园则使用各自报名号摇号。摇号派位工作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四)拟录取结果由各幼儿园自行公布,家长可及时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
八、资格审核
幼儿家长请在规定时间携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料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3。申请幼儿户籍信息以报名截止当天(即1月14日)信息为准。
最终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各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件3
九、注意事项
(一)严肃招生纪律
(二)补录情况说明
1.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逾期未办理录取资格审核和未按时办理注册入园手续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其责任由家长承担。
2.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则按摇号派位序号依次顺延,直至学位饱和。
十、招生咨询电话
金湾区教育局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见下图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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